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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来源】:仙桃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9-4-27
 

一、提交的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

3、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

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件时限及工作流程:

1、办件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需补件,从文件补齐之日起计算。

2、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缴费→发证

三、应缴费用:

1、登记费:住房登记80/套;非住房550/件。

2、档案资料整理费40/宗,查档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