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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登记
【来源】:仙桃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9-4-27

 

一、提交的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地役权合同(原件)

  5、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6、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原件)

  7、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件时限及工作流程:

  1、办件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需补件,从文件补齐之日起计算。

  2、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缴费→发证

三、应缴费用:

  1、登记费:住房登记80/套;非住房550/件。

  2、档案资料整理费40/宗,查档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