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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两年发放390万元
【来源】:仙桃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9-12-3

  安居乐业,是城镇居民的美好愿望。我市实施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缓解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增强了住房困难户承租住房的能力,在让他们在短时间内租得到、租得起合适住房。

  去年以来,市房产局与有关部门准备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工作,共争取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000多万元。从去年1月起,在城区全面启动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发放的对象是已建立廉租住房档案的家庭,补贴额度按低收入困难家庭保障面积标准和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保障面积按人均住房13平方米确定,最高不超过5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按人均,每月每平米3元给予补贴,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按人均每月每平方米2元给予补贴。去年共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1545户家庭发放了住房租赁补贴。今年又扩面523户,补贴家庭累计达2068户。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393.2万元。(记者程丽萍)